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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0年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飞跃路框构桥加固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075.html    发布时间:2020-08-25    点击:6611

1.招标条件

2020年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飞跃路框构桥加固维修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2020】1号文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监理内容为2020年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飞跃路框构桥加固维修工程监理。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内容及工程内容

工程费用估算金额

(万元)

06标段

2020年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飞跃路框构桥加固维修工程监理

DXJS2020015-06

飞跃路框构桥位于长春市飞跃路上,起点位于开运街,终点位于东风大街。框构桥总长1070.06m,其中封闭段箱涵结构总长882.17m。框构桥加固维修包括:框构桥结构维修、框构桥配套结构及设备提升改造。

2800.5756

 

2.2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0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已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且无不良记录。

3.2 监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

其他人员要求:至少配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监理人员均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附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社保证明),无在建工程提供主要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原件)。

3.3类似业绩的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报名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投标单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按废标处理:(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更换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但必须到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窗口登记。参与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登记及投标文件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8 25日至 2020 8 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一楼102室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持回执单与招标公司联系,联系人:张玲,13009103689。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06标段:800元。(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址: 仙台大街1031号

人: 王威

   话: 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人: 张玲    

   话: 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人:刘工

   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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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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