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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15、18、21、75批次征收土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征占土地测绘、征收土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设计、征收土地林业勘察设计、土壤污染调查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694.html    发布时间:2021-04-20    点击:269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JS2021011;

项目名称:

(DXJS2021011-1)一包: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15、18、21、75批次征收土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

(DXJS2021011-2)二包: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15、18、21、75批次征占土地测绘;

(DXJS2021011-3)三包: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15、18、21、75批次征收土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设计;

(DXJS2021011-4)四包: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15、18、21、75批次征收土地林业勘察设计;

(DXJS2021011-5)五包: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15、18、21、75批次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预算金额:一包:583000元;二包:1138000元;三包:1000000元;

四包:1277000元;五包:125000元;

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系数:一包折扣系数0.80;二包折扣系数0.80;三包折扣系数0.80;

四包折扣系数0.80;五包折扣系数0.80

采购需求: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3、15、18、21、75批次征收土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征占土地测绘、征收土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设计、征收土地林业勘察设计、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供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包)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且具备本项目相关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包)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三包)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四包)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五包)投标人须具备CMA认证资质,认证范围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的基本项目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常规指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3.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应证明文件;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单位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提供近半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且整个招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08室)

方式: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08室)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对于启用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一包售价:500元人民币;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售价1000元(现金);售出不换,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四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义和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石部长

电 话: 15904412682

2.采购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五楼508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3.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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