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拨打

市场部:

0373-3033096

经营部:

0373-3681815

在线留言

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2021年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710.html    发布时间:2021-04-23    点击:2498

招标编号:DXJS20210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20】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1年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2021年高新区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监理。

2.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市高新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对应施工具体日期为准)。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综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qyxycx.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508室)

购买招标文件,持有以下材料的原价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注册证书、无在监承诺;

(4)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5)外省企业提供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2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019193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上城财富源A座5楼508室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地址: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2020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部: 0373-3033096经营部:0373-3681815

网址:http://www.dxjsfz.com/ 公司地址: 新乡市国贸大厦A座9楼

免责声明丨版权所有,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网站建设:中企电子商务 网站地图 豫ICP备20012444号

百度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