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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七洞湖生态治理与水系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7146.html    发布时间:2023-12-28    点击:1721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南溪区七洞湖生态治理与水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2022〕46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万耕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及上级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四川南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2022〕4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
2.1.2建设规模:于七洞湖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整治与绿色发展基础建设,包括1、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护岸、人工湿地、生态循环系统、污染面源治理;2、水系提升工程:七洞桥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清淤通渠、修建防洪通道及垃圾站、购置水质检测设备等;3、七洞湖-石河堰互通工程:七洞湖至上游石河堰连通道路黑化1.2km,其中750m路段路面宽3.5m,450m路段路面宽4.0m,对沿线植被修复与河道淤积污染现象整治,开展生态养殖试点工作。
本标段内容: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护岸、人工湿地、生态循环系统及污染面源治理;水系提升工程:七洞桥水库水系修建防洪通道;七洞湖-石河堰互通工程:七洞湖至上游石河堰连通道路黑化1.2公里。
2.1.3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宜宾市南溪区七洞湖生态治理与水系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2.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2/3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00:00 至 2024-01-08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19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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