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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维管中心部分)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3979.html    发布时间:2021-08-16    点击:25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维管中心部分)桥梁加固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财政局以长城乡联字【2021】1号文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维管中心部分)桥梁加固维修工程监理;

2.2标段划分:

标段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及工程内容

招标控制价

(万元)

DXJS2021025

长春市2021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维管中心部分)桥梁加固维修工程

朝阳桥建于1998年,位于长春市西朝阳路上,跨越安达街。该桥主桥桥面总宽10.0m,桥宽布置为:0.5m防撞护栏+9.0m车行道+0.5m防撞护栏。

361146元,(含暂列金20000元)

沃尔玛天桥位于长春市前进大街与修正路交叉口北侧300米处,是长春市“两横两纵”快速路系统中西部快速路的重要人行过街设施。主桥全宽5.5m,主桥宽度组成:0.3m(栏杆基础)+4.9m(人行步道)+0.3m(栏杆基础)。

梯道全宽5.5m,梯道宽度组成:0.3m(栏杆基础)+2.2m(人行步道)+0.5m(自行车道)+2.2m(人行步道)+0.3m(栏杆基础)。

1886735元,(含暂列金150000元)

芙蓉桥位于长春市辽宁路、芙蓉路及青荫路三路交汇处,为连接铁路东西两侧交通的重要枢纽,目前该桥交通流量较大,且桥上装有交通信号灯,等待通行期间桥面会有较多车辆滞留。该桥为一座小型立交桥,桥梁全长 397.5m,由主桥和东西南北四个引桥组成

2356988元,(含暂列金180000元)

东风桥位于长春市东莱北街上,伪满皇宫东侧,跨越东安明沟。该桥为一座偏南北走向的单跨简支普通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桥梁全长13.0m,全桥共分东西两幅

1080848元,(含暂列金80000元)

硅谷大街立交桥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与四环路交叉处,相交道路主要有硅谷大街、四环路、超越大路和达新路。风大街立交桥主桥坐落在东风大街上,跨越一汽铁路专用线及西湖大路,主线桥分为左右两幅,为双向6车道。匝道桥分为E、F、G、H共4座单幅匝道桥,均为单向两车道,宽度均为8m,均与匝道桥和路面连接。跨西湖大路人行天桥全长为137m,跨一汽铁路专用线人行天桥全长为138m。2座人行通道桥全长均为25m。

2965630元,(含暂列金230000元)

合计

8651347元(含暂列金660000元)

2.3项目地点:长春市境内(详见招标公告)。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结算阶段、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交纳社保。企业出具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书,提供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05月至2021年0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视为无效,并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081708时30分至20210823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909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8开标室。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依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长城乡联规[2020]11号文件的规定,

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飞跃路交汇处上城财富源A座5楼

联 系 人: 张玲

电 话: 0431-82694111 1300910368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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