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8669.html 发布时间:2025-08-11 点击:51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2025 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DXJSSCZB20250722-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2025 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包一:低频脉冲生物反馈刺激仪 1 台 9.94 万元/台包二:
牙科综合治疗机 3.8 万元/台;牙科 X 射线机 2 台,2.1 万元/台;影像板扫描仪 2 台,0.9
万元/台;合计:9.8 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2025 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002)成都
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2025 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2025 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
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日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①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
备案凭证;②、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
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除外)。;
(002 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2025 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
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日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①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
备案凭证;②、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
若为投标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8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网上获取:(1)供应商请先邮件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介绍信》(注明拟投包号),并按照表上相关要求填写。(2)将已填写的《供应商报名登记
表》,《介绍信》,《报名费支付截图》(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 PDF 格
式发送至 2305836361@qq.com。 报名资料合格后收到磋商文件则为报名成功,如报名资料存
在问题会邮箱告知。2.现场获取:(1)供应商请先邮件获取《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介绍
信》,并按照表上相关要求填写。(2)将已填写的《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明。将上述资料递交至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 15 号城市
会所 3 栋一单元 50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 15 号城市
会所 3 栋一单元 508 号)
七、其他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www.chinabidding.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公立卫生院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梨花大道三段 318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8-824202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一路 15 号城市会所 3 栋一单元 508 号
联 系 人: 安女士
电 话: 028-65803697
电子邮件: 23058363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