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市级水生态环境专家团队建设及1年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http://www.dxjsfz.com/news/9531.html 发布时间:2026-07-21 点击:62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市级水生态环境专家团队建设及1年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磋商采购-2026-13
三、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包括4个方面内容,分别为现场日常巡河、常规数据分析研判、精细化管控、其他日常工作。现场日常巡河包括结合当前濮阳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及跨省界国(省)控断面达到III类压力,对全市重要河流、重点支流开展日常巡查;常规数据分析研判包括水污染研判分析和水环境质量研判与跟踪提醒;精细化管控包括开展污染溯源解析,提供水质改善意见建议等服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水污染防治可行性方案;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2.资金来源: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已落实;
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包);
4.服务期限:1年;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6.服务地点:濮阳市;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凭证,新成立公司不足 1 个月除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则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和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由分公司负责人出具,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企业、人员资质。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
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 elCode=H701001。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s://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s://www.pys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s://www.pysggzy.cn/)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4.售价:0 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8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 年 8 月4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开标室;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s://www.pysggzy.cn/(注:使用 IE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世博
联系电话:16603935187
地址:濮阳市卫河路1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建涛
联系方式:18239318585
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
监督单位:濮阳市财政局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古城路中段260号
联系方式:0393-6666735
发布人: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7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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