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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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规定,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 清丰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委托,就 清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项目 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6-DX036
3.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豫建行规(2022)1号)文件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濮政办〔2021)22 号)文件精神,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选取多家清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更好地履行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进一步提升预售资金监管水平,有效保障预售资金安全,维护广大购房者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4.服务内容:清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服务。
5.服务期限:3年(如国家和上级政策有变化的, 应遵照政策要求执行;如无政策调整,服务期满后, 银行无违规行为的按照每一个年度依次顺延;出现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力的,解除协议,自动终止银行新建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资格)。
6. 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规范。
7. 服务地点:清丰县境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国有独资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在清丰县境内具有营业网点(不含自助银行)的金融机构。(同一银行及下设的分支机构视为一个投标人)。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至今任意连续 3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 投标人须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5. 投标人须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 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 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扫描件;(2)金融许可证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北
联系人:范卫民
联系电话:18539361260
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新工人文化宫南门对面
联系人:牟建涛
联系电话:1823931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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